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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赛克天空

Posted October 9, 2008 in novels, No 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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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前闷热的午后当依玛踏着12厘米高跟凉鞋拖着巨大的旅行箱在街边的二球悬铃木下仓促而徒劳的拦截每一辆出租汽车,她身后那个静静站立的小女孩的命运就已经被决定了。

傍晚时分,起风了。粉红色塑料拖鞋白色连衣裙一头湿漉漉的乌黑长发在依玛纤细白皙看不出三十三岁年纪的手指和桃木梳间流淌,六楼阳台上,十四岁的云西眺望远方。

“依玛,我喜欢这个地方。”

依玛突然发觉从心底里流出一股宁静的喜悦和期希,她义无反顾抛弃旧世界带着女儿来到完全陌生的城市大概会是自己有生以来不多的正确决定中最好的一个,现在,有凉爽的风,她右手轻抚云西的洗过头发的清香左手扶着云西的肩膀仿佛轻触着十数年前那个年轻的自己,恍若隔世。下午,她差点绝望,她需要找个地方,吃饭,洗澡,睡觉,过日子,不过落城在往昔和她没有一丝一毫的联系,正因为如此,她选择了这个城市,可是在夏末的十四时三十九分,落城就像一台巨大的蒸汽机。有的时候,依玛的心思细密,而有些重要的时刻,她完全依靠不着边际的直觉和幻想,关于即将降临的未来,她看到了一辆汽车一个男人,可是除了那些野兽似的出租车和机器人似的司机,依玛暂时还无法在现实里找到对应,直到我出现在她们的视野里,蒸汽机的灰暗色彩骇人轰鸣都成为背景,依玛说,就好像美国旧电影。

那天我站在玻璃窗前,冷气开得很足,办公室里还有三两个人在收拾东西,我一时间以为落城稍纵即逝的凉爽秋季已经来了,窗外,行人即使有悬铃木的遮蔽还是大汗淋漓,看着依玛和云西,我还不知道她们的名字,也从来没有见过她们,我做了决定。

走出大厅,我依稀听见背后蒋纤的喊声,“你的《洛丽塔》”,我把那本书留在桌上了,还有所有的东西,我下楼,发动常旭留给我的那辆老桑塔纳,兜了一个小圈,缓缓的停在依玛身边。

我先带她们去吃了点东西,然后去半山小区的房子。小区是八十年代造的,就在城墙边上,出了城墙豁口,东郊风景怡人的山啊水啊全在那儿。房子很小,刚到落城的时候,我和同学合租的,后来他走了,我一个人住,再后来,被我从房东手里买下了。只是我也很少回来住,难得有了休息,从攒了半墙的书里随手抓一本,如果不是太热或者太冷,就坐在阳台上翻,夏天有邻居种的爬山虎,冬天他们挂着腌肉腌鱼。那天傍晚,依玛和云西取代了我,我知道云西会喜欢这个地方。

我在外面又转了几圈,给蒋纤打了电话,天刚黑就回去接她们吃晚饭,依玛打扮过了,不那么张扬,云西穿着白色连衣裙。

还没吃完饭,蒋纤就回电话了,她从落城师范大学毕业,我实在想不出还有其他什么人可以找,她很热心,要我们第二天去学校。学校离半山小区不远,一切比我想象的顺利,交了钱,蒋纤的同学陈老师还找了两份上学期的期末考试卷给云西做,她的成绩很好,陈老师很满意,说刚开学没几天,云西一定跟得上,下午她就到班上上课了。

本来要带着依玛在城里转转,还是把车开回了小区,她和我匆匆上了楼,关上房门,透过浅蓝色窗帘的缝隙,我依稀看见阳台上晾着的白色蕾丝内衣,搂着依玛,我们开始热吻。回想前一天的十四时三十九分,我对眼前这个女人说了第一句话,玛拉开我的裤子拉链,我停下来,握住她的双手,我说,“我们结婚吧” 。

依玛思考了足足17次我平稳的心跳给了我一个最简单的回答,她说“好吧”然后我们下楼上车赶到结婚登记处拍照交钱领证成为合法夫妻的那天我二十八岁比她年轻五岁正好是云西的一倍,我们还来得及去学校接云西顺便告诉她不论怎样尴尬我是她的新爸爸,其实依玛并没有说完云西就已经明白了,她一点也不感到意外,平静的看起来似乎有点愤怒。

天空中莫名其妙的燃起了七年后云西在博客上追述七年前的这个梦幻或者恶梦般的夜晚突如其来的焰火,她说那焰火,短暂而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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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并没有和她们一起住,跨越大半个落城,离原来的办公室不远,常旭租了套房子,已经交了一年的房租,我住那儿。白天去陪依玛找工作或者到处转,晚上各自回家,我们觉得这样云西可以安心学习,大家的距离刚刚好。匆匆过了大半个月,依玛找了一家相对满意的公司,开始上班,我仍旧闲着,经常去半山小区家里看书,趁着云西上学的时间,见不到她们俩的面。有时候晚上和依玛约会,有时候三个人一起吃饭出去玩,好像在倒回去谈恋爱。云西很少和我说话,尽量不称呼我,实在没办法,就像她喊依玛一样直接喊我的名字,但是她只是不多话,对我并不特别排斥,在我们之间甚至有一种含糊而无言的友谊。

蒋纤去了一家房地产公司,有天她打电话约我,我还没有感谢她云西上学的事,就说请她,依玛加班,于是只我们俩。蒋纤鼓励我把钱买成房子,当时落城的房价已经涨了一些,不过比现在便宜多了,蒋纤当然知道常旭和我把网站卖了公司解散了手里有一笔不大不小的钱,而现在我什么也没工作,不如买房子,我觉得不错,这样我又有了几套住宅,俨然成了游手好闲的地主。为此依玛和我吵了一架,这是我们的第一次,她工作上也遇到了麻烦,蒋纤恰好和依玛是相反的类型,天然的假想敌。周末一家三口把分在四处的新房看了个遍,依玛则把毛病都挑了个遍,然后去看装修看家具,终于把她的注意力转移掉了,一个美妙舒适的新居,依玛有了新的兴奋点,但是她凡事三分钟热度,工作却又越来越顺手越来越忙还经常出差,而云西和我都不想改变现状。

转眼间,云西考入了重点中学,作为庆祝,我们计划了一次难得的远途旅行,最后因为依玛完全没有时间,我们去了东郊植物园,在游人稀少的湖边野餐,这是两年来我们的传统项目。依玛在出门前寻找合适的衣服组合时才开始朦朦胧胧意识到一些云西和我都早就看在眼里的发生在她自己身上的重大变化,这个含混不清的意识随着浓密树荫下的阴凉远处园丁推动割草机的声音拂过湖面带来青草气息的微风在明朗的天空中舒展,云西很高兴,她走到草地中央,伸开双臂,旋转身躯,那天她穿着浅蓝色的五分牛仔裤,白色的无袖衫,扎了一个大马尾辫,依玛看着云西看着我在心里看着她自己那个意识已经渐渐明晰清澈触目惊心,两年前猝然出现在落城街边盲目追随命运安排的那个依玛最后的激情已经消逝殆尽,两年后,这位成熟的职业女性矗立于上海繁华街区高档写字楼冰冷晦暗的落地玻璃幕墙后俯瞰庸庸碌碌的尘世风情时还在想念半山小区的阳台东郊植物园的湖边想念不知不觉飞快长大的云西和静止的我想念落城的日子,她依然觉得,这大概是最好的时光。

云西上高二的那年,依玛决定去上海发展她的事业,云西决定留在落城,我已经当了所谓的自由职业者。我用漫长的时间写着各种各样的文字,尝试给全国各地五花八门的各类报纸杂志投稿,散文,小说,时尚,旅游,美食,网络,电影,音乐,有的石沉大海,有的白纸黑字给印出来了赚了稿费,有一次我给一个不知名的大学学报投递了一份论文,为了像那么回事,我给自己虚构了一个工作单位,落城半山学院,他们收了我几百块钱版面费,发表了。我和依玛云西分享六楼的小房子,白天我去那里看书写字或者发呆,有时候学着买些菜回来给她们俩做一顿晚餐,如果做得不错,我可能会拍几张照片,写篇稿子寄出去,有时候,依玛没有回来,就我和云西两个人吃,然后我回自己的地方。

常旭从美国回来和蒋纤结婚,双双飞去美国,临走前,蒋纤帮我把那几处房子卖掉又买了几处,我这几年没干什么正经事资产却翻了一倍多,常旭到落城前的一个晚上,她约我去酒吧,喝醉了,我把她送回家,她在我肩头大哭了一场。

宴席都已经散掉了,就剩下我和云西。

2

云西从来没有把她的同学带回家,她上高一的时候就开始有男孩零零星星偷偷出现在楼下,一直到她考上大学,离开落城去北京。那时,书已经了攒了一整面墙,多数是我买的,小部分是云西自己买的,还有小部分是我的稿子也堆在一角,花花绿绿的书脊好像巨大的镶嵌画,连同写字台和旁边的电脑,白天是我的,晚上属于云西,电脑里有好些下载的电影啊音乐啊,也有些许正版的音乐CD和电影DVD,除了依玛隔几个周末回来一如从未离开,以及每星期里总有两三顿晚饭我会花费很长时间尽量做得完美好等云西回来两人一起安安静静的吃,那就是我们几乎全部的交流途径。

云西的校园没有围墙,只有怀旧风格的铁栅栏,有新盖的大楼,也还有一栋青砖黑瓦木地板木楼梯木窗棂的旧楼房,有条单行道穿过校园隔开了大操场和教学区,我会有意无意经过那条路,可以在远处暗暗看着她,每年里也会有个别不可避免的尴尬场合,比如家长会,我就以叔叔的身份出现,年轻或者不再年轻的女老师偏偏会记得我,云西和我的低调温和都是徒劳。每天能看着云西的时间并不多,我喜欢在六楼阳台上看着她穿过居民小区楼宇间的道路和树木时隐时现的回家或者离去。我会有这样的冲动,用一个没人知道的id在网上和云西成为朋友,不过这太离谱,我没有更多的话要对她说,即使隐匿了身份,而云西,也不会对我倾诉。我已经不能更靠近她了。

是的,七年前她穿着白色连衣裙静静站在依玛身后,我看着她做了一决定,我会娶那个女人,成为她的父亲,我会把她培养成我心爱的那个女孩,她的名字,就是云西。

落城终于空空荡荡了,我开始漫无目的的旅行,远离落城,远离北京,远离上海,偶尔还会和依玛和云西通电话,经常去看云西的博客,她写的很少很克制,完全不像她的同学,她从来没有提到过过去,直到又一个夏末的夜晚,有个追她的男孩在操场上为她燃放焰火,她说她记着七年前的夜晚,三个人手拉手在六楼阳台上看瞬间照亮夜空的焰火,她甚至觉得那是预先安排好的节目。

我在八一镇住了一阵子,收到了蒋纤的邮件,常旭和她已经海归了,她帮我把半山小区的房子卖了,房子里的东西也都处理了,七年往事没有留下什么证据好像完全没有发生只是我们的记忆和想象中破碎不堪的点点滴滴一缕一缕久久凝固的分分秒秒时时刻刻和不停飞逝的日日月月岁岁年年。我仰望地球上最明净的天空看不出时间流逝的痕迹只有故事中所有元素马赛克般明亮鲜艳的一块一块无尽铺展,每一块都不那么重要,每一块都可以被取代,每一块都那么美丽,每一块都是易碎的玻璃。

Posted August 13, 2008 in novels, No Comments 

我住长江头,君住长江尾。

 

有段日子,我们正好在同一条街上,那是条很适合漫步的街,由东而西,两边种着有了年头的老槐树,簇拥在老槐树脚边的是修剪的不怎么仔细的冬青,踩着人行道的地砖边沿,伸出指尖刚好可以碰着它们墨绿色的叶片,街边的建筑,既有故作姿态的写字楼,也有貌不惊人的老房子,多数时候,这里的行人都不多,手牵着手的恋人就更少。我常常站在窗前,看阳光在靛青的柏油路上抹出一块块金黄的油彩,或者反过来,看树影在晃眼的光亮中随风摇曳的身姿,我隔着窗玻璃,看那些者疏落的街景。那个时候,我们尽着机会在这条街上来来往往,为的是哪怕短暂的见会儿面,偶尔凑巧我们都有十几二十分钟的空隙,就各自从两头出发,一个向西,一个向东,这样,我们边走着,边寻找着对方的身影,碰头之后,谁的时间少点,我们就往谁的方向去。

那天下起了大雨,雷声刺穿或远或近厚厚的云层,见面的时候,我们都淋成了落汤鸡,她还没有带伞,我坚持要把伞给她打,她说为什么要给我打,我说你撑着伞的样子像只好看的蘑菇,于是她就撑着伞,站在那颗老槐树下面,鼓着腮帮子冲着我笑。

就是那一刻,雷滚落了。

我醒过来的时候,记忆中只是连绵不绝的巨大轰鸣和无边无际的沉重黑暗,她消失了。

她就这样消失了,什么也没有留下,或许那段日子只是我昏迷期间的一个梦境?

 

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

 

小时候一起的伙伴偶尔还会聚在一起喝酒聊天,不经意间回到了这条街,老房子里开着的小酒馆,斑斓的灯光下,那颗老槐树还立在街对面。

你们还记不记得我们大院里那颗老槐树?

当然,不知道我们刻在上面的字还在不在?

我记得有次我们在树下玩跨大步,你突然晕倒了,我们七手八脚把你抬到医务室……

我不记得了……等等……

第一次遇见她,我就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但是我始终想不起来在哪里曾经见过她,此刻我突然记起,我有次莫名其妙的晕倒了,醒过来的时候,我躺在一间陌生的房间里,我睁开眼睛,看到的是个年轻阿姨,她微笑着,轻轻对我说,没事的,你再休息会儿,我会等着你,我突然想起来,那就是她的模样。

恩,你们记得我们大院医务室有一个年轻护士吗?

你喝多了吧,那医务室里只有一个大婶!

 

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

 

我总是远远的看着她,整个夏季。

街边的古旧的建筑纷纷倒下,只剩零落的残砖碎瓦和飞扬的烟尘,钢筋混凝土像冷酷的植物疯狂生长,每天她从仅存的树荫下走过,固定的时间,我就在远处守候。

我带她回到儿时的老槐树,树干上依稀刻着他们的名字,没有我的。

有些缤纷破裂的画面我不知道该如何组合。

为什么没有你的名字?

我以为……也许她会感觉到痛吧……

回答她这句话的时候,我坐在轮椅上,轮子压着的青翠一直伸延到围墙边大树高高的树梢,她放开轮椅的把手,走到我身侧,看着我笑了。

方镜记 [1]

Posted February 25, 2008 in novels, No Comments 

2、薰莸

池塘边的荒地上,原来阳光里的狗尾巴草也很好看。

耿公在官道边下了马,步行穿过一小片树林,金色的池塘和那具尸体就在那儿,耿公总是在走近案发现场的时候调整自己的情绪,尽可能的消除各种先入为主的成见,甚至像是意外的抵达一处风景,而又没有什么牵拌,可以细细的感受。这是一个僻静的所在,虽然离开官道不远,越过起伏的丘陵和茂盛的林木,可以望见红色城垣上空氤氲之气缓缓升腾,近处山坡上稀稀落落的有几处房舍庭院,远处的稻田在静谧的阳光下发出嗞嗞的声响。

他好像半浮在水草中的河马,那具尸体。符矩说过,在比三夜更南的远方,密布的河流湖沼中,有这么一种巨大的动物,它们长时间潜伏在水中,偶尔浮出小半个身躯换气。耿公将袍角掀起掖在腰间,小心的垫步走近,身后三三两两的人影倒映在被杂草割裂的水面,他蹲下,从头到脚仔细的观察着死者,一只青蛙受到惊扰从尸体下跳出来,游向了池塘深处,泥沙泼墨般泛起又慢慢沉寂出清澈,他苍白的左手渐渐从混沌中浮现,大拇指的根部有圈浅浅的痕迹。

耿公站起来,目光沿着隐隐约约的小路向山坡伸延,几只苍蝇的翅膀在逆光中闪烁着嗡嗡的低鸣,他深深的呼吸,突然微微蹙眉,再次蹲下,顺手拔了一管草茎,小心的拨动尸体散乱的长发,呼吸,微微点头,再站起来。

可有人认得死者?

没有,在下看来,并非本厢之人。

此地的厢官从众人中向耿公走近了两步,那是一个整洁持重的中年人。

尸体是何人发现的?

回禀老爷,正是在下的老父,他有清晨漫步的习惯,今日卯时,他照例从这里走过,看见水中有异,于是用拐杖拨弄,不意竟是此尸身。

令尊可遇到什么人?

并未见有他人。

这坡上住的是什么人家?

坡上只有四户人家,一户姓李,一户姓陈,都在城中开着药铺子,一户姓余,有一间古董行,还有一户主人姓邹,这里的院子只是个别馆,并不长住。

说话间,日已西垂。

耿公吩咐连洪将尸体运回衙门,着仵作检验,又唤吴猛随他去那四户人家探访。

后来我总会遐想,那是怎样的一种香味,尸体的味道肆意的掩盖了小树林的清,野草被晒过的温,夏季池塘的凉和淡淡的腥,以至于现场的其他人克制着呼吸,耿公却拨开迷雾般的死发,捕捉寻找着偶然间嗅到的线索,我该怎样向人们诉说,那样的气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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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青颜 [2]

Posted January 3, 2008 in novels, No Comments 

2、璃

对于一个吟游诗人来说,范青颜的故事太简单太缺少日积月累。甚至观星原之战这样注定载入史册的大事件也还刚刚过去没有多久,与那些源远流长的故事不同,还只是在每个吟游诗人的口中各自呈现别样的纷纷繁繁。

我常常想起师父对我说起的经验,有时候我们会失去一个故事,或者有意把它埋藏了,或者只是不经意的将它遗忘了,但是有一天,我们会突然重新获得这个故事,此时,被重新发现的故事复活了,就好像内外明彻、净无瑕秽的琉璃,散发着新生的光芒,它会是一个完美的故事,这大概是我们一生中最值得珍惜的一种际遇,而有时候,我们会在别人那里发现我们的故事,它们已经面目全非,只是还有些东西保留着,让我们认出它们曾经是我们的故事,如今,它们已经不再是我们的了。

所以我把范青颜的故事埋在心里,从那热那曼到中土,越过无边无际的莫速海,抵达南幻洲,这些漫长的旅程中,多数时光我已将它沉秘在记忆之海的深处,不过偶尔,那些片段那些细节会浮出水面,它们像失事船只的残骸,在月光中晃动,泛着深海生物的荧光,它们还没有形成一个我作为吟游诗人可以向你们讲述的故事,或许我可以称它们为璃,那些映照着现实和幻想世界的碎片。

我听说那三场比试,枫雷氏族早做了充足的准备。比箭的时候,箭靶放在三百步开外,没办法直射,赭雪射出了漂亮的弧线,但是他看不见小小的靶心,只能瞄准箭靶的正中,哒哒枫雷看得清楚,他射中了那个微偏的靶心。但是取代赭雪的范青颜出乎了他们的意料,赛马路程中种种安排的障碍都被范青颜克服了,霍然枫雷败给了范青颜,虽然他骑着部族里挑出来最好的马,虽然有很多族人暗中帮助,范青颜却不是在驾驭一匹马,似乎他和那匹枣红色的小马心意相通,他们一样的灵活矫健,他们合而为一了。最后一场,拓枫雷对赭雪,比的是谁先找到三株醉叶草,就是那种醉叶城因之得名的小草,嚼几片醉叶,喝一口泉水,含在嘴里,就是美酒的味道,那些不起眼的小草,非常稀稀落落的生长在一望无际的荒原上,人们只能祈求与它们偶遇,有心去找却太难了,不过拓枫雷早就让族人找遍了,他不需要碰运气,醉叶城就这样加入了枫雷氏族。

三场比试会是很好的题材,我说枫雷人的那些诡计的时候,听众会为范青颜担心,而范青颜和枣红小马巧妙的取胜的时候,他们会赞叹,这些细节是吸引他们的关键,又或者他们会好奇,范青颜的技艺如果说是技艺的话从哪里来,范青颜为什么会和赭雪赛马,范青颜和赭月有些什么样的故事,这些都可以任由我的想象编排,只是故事的结局没有办法改变,醉叶城不再是独立的,它会卷入战争,它会被写进历史,范青颜这个名字在传说中突然浮现,又迅速的消失,就好像划过夜空的流星,短暂和美丽,甚至没有前因没有后果,甚至在正史中没有留下一行字。

我总觉得会是这样的。

拿下醉叶城后,枫雷氏族的大部队会继续赶路,奔赴毒岚山口,醉叶城也会派出十个人加入他们的队伍,范青颜就这样离开了醉叶城,再也没有见过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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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青颜 [1]

Posted December 14, 2007 in novels, No Comments 

1、堞

全城人都听见了那声巨响,烟尘随风散去,范青颜僵立着,灰头土脸,手里还紧紧握着弓,相去一丈,城墙被轰开了一个缺口,城守不住了。

醉叶城里有一大半男人站在城头,拿着他们的武器保卫自己的城市,当枫雷氏族黑压压的队伍出现在他们的视野里,他们已经惊呆了,像范青颜一样和醉叶一起长大的那些小伙子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多的人,而那些看着醉叶城在荒漠中慢慢生长出来的老人也从来没有面对过这样的景象。

这片荒漠本来没有人烟没有道路,最早的居民为了躲避灾祸循着传说找到那片有泉水的小小绿洲幸存下来定居下来,因为战争、劫掠和种种天灾人祸,那热那曼草原和中土之间的几条商路渐渐废弛,商人和走私者铤而走险穿越荒漠开辟新的路线,醉叶是他们唯一的补给点,她渐渐繁荣起来,然而亡命之徒们从来不曾放弃夺取醉叶的企图,于是醉叶的居民只能拿起武器,筑起墙垒,城市就这样围绕着泉水成长起来,渐渐的变得根深蒂固。

现在,花了十几年时间一点一点筑起来的城墙挡不住敌人了,可是城外的枫雷氏族似乎并没有进攻的意思。

酒馆是平时的议事厅,战时的指挥部,醉叶的七个长老一致同意,枫雷氏族使用的应该就是传闻里中土人使用的“铁炮”,即使没有铁炮,力量的对比也太过悬殊,只是他们仍然不明白,对手想要什么?

范青颜依旧在他的位置上值戍,城墙的缺口内,临时垒起了矮墙,更多的人手被布置在附近,他听着城门被推开时石轴摩擦的低沉声响,他从堞口望出去,看着楚长老和图耶鲁长老骑着骆驼并肩缓缓走出醉叶城走向黑騳旗迎风飘扬的阵营,耳内似乎还残留着爆炸时的震荡。

两位长老和拓枫雷、霍然枫雷在旷野上的谈判没有持续多长时间,结果是,为了避免更大的损失,双方会用三场比试代替战争,如果枫雷氏族赢了,醉叶城会加入他们的部族,就像大大小小先后加入这个联盟的那些家族一样,只不过醉叶城的人们没有统一的姓氏,然后黑騳旗会在醉叶城头飘扬,他们要共同进退攻守,共同分享荣耀和财富,如果醉叶城胜了,枫雷氏族会立即退兵。

范青颜?

对,范青颜!赭雪的回答的更坚定了一些。

对面的长老们开始低声议论,虽然醉叶城一共只有两百多口人,这个名字对他们来说还是显得陌生,楚长老想起来,范青颜就是那个正好在城墙缺口边守卫的后生。

第一场比试弓箭,城里最好的射手无疑是赭雪的兄长赭风,第二场赛马,最好的骑手是赭雪,这也没有什么争议,长老们把兄弟俩找来,没想到赭雪推荐了默默无闻的范青颜。

范青颜逆光停在酒馆门口,有些茫然不知所措,赭雪回头看着他,范青颜身后一片明亮,虽然看不清阴影里的脸,可以是他站着的姿态就足以确认了,这就是范青颜,来,进来吧。

听说你骑马骑得很好,你以前和和别人赛过马吗?楚长老上下打量着范青颜。

我只和赭雪比过三场。

他都胜了,赭雪似乎是唯一一个对范青颜有信心的人。

人们都在交头接耳的议论着,七位长老很快做出了决定,实际上也没有更多的时间和更多的选择了,楚长老宣布,就由范青颜出场。

午后的阳光静默在荒野的尘烟之上,先前范青颜的位置,赭月婷婷而立,两位兄长骑着骆驼,夹着中间范青颜,枣红小马的范青颜,远远看去,有点古怪,范青颜扭过头望去,吃力的搜寻着雉堞之间,依稀看见了赭月清秀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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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青颜 [0]

Posted November 30, 2007 in novels, No Comments 

0、騳

天可汗的信使将辽阔的观星原抛在背后五天了,他日夜奔驰,眼睛始终望着西方的地平线,有时候他会觉得时间已经改变了流逝的方向和速度,观星原上的大战已经结束而他永远也无法见到那面火红的黑騳旗。

星星点点的消息或者流言已经悄悄在醉叶城唯一的酒馆里聚集,蒸腾。有人说中土炎族的皇帝统帅着数不清的人马和辎重从南方出发,望不到边的队伍里黑色的铁甲车留下的辙痕足足有一尺深,那里面装的都是金银珠宝。有人说天可汗放出了盟铁,召集那热那曼所有的部族。几个从北方回来的牧人说他们看见了身背盟铁羽旗的天可汗的信使,他快得像草原上的疾风。人们在争论着醉叶城的命运,是不是会又一次遭遇战祸,虽然对他们来说战斗和准备着战斗已经成了生活中的一部分,但是平静的日子毕竟已经持续了很长一段时间,大多数人认为偏远的醉叶对于这场将旷古未有的大战来说过于无足轻重,过于微不足道甚至画蛇添足,不过他们还是一如既往的不愿意把命运交给别人,不愿意自己疏忽的万一成为毁灭他们的家园——醉叶城——的灾难。

人们不知道,火红的黑騳旗正缓缓的向醉叶移动,它在长风中舒卷,那匹或者说两匹连体的骏马似乎永远不能放足奔跑。

在信使和跟随黑騳旗的队伍中所有其他人眼睛里还只是一望无际的草原时,哒哒枫雷已经看见了同样火红的羽旗,那是天可汗最亲信使者的标志,阿父,羽旗!

宇烈枫雷并没有像他的许多部下那样做出各种眺望的姿态,他了解自己儿子天赋异禀的视力,和你的兄弟去吧,我们在这里扎营迎接天可汗的信使。

黄昏时分,信使的眼睛在灿烂的晚霞中发现了他的目标,三匹黑骏马,三个黑衣武士,中间的武士擎着的赤红色大旗上绘着那传说中黑色的騳,他们像是从落日的光芒中浮现。然而他的心情突然变得急切而沉重,他很快就可以完成自己的使命,但是正是这样,他放下这个重担之后,原本来不及考虑的另一个担忧开始渐渐压在他的心头。五天之前,天可汗将三十七名背负羽旗的信使召集到他的大帐前,交给他们每个人一块盟铁,那是天可汗和那热那曼草原上的另三十七个部族七年前天狼山会盟时立下盟约的信物,现在,天可汗要集中整个那热那曼草原的力量和中土的皇帝一决胜负。他是最年轻的信使,刚刚满十七岁,他得到了最后一块盟铁,属于枫雷氏族的那块,即使在那样庄严的时刻,几个年长的信使还是露出了嘲弄的微笑,他想起了关于枫雷氏族的种种传说,两个头的马永远跑不快。

枫雷氏族的图腾是騳,他们世代居住在草原遥远的西南角,他们很少参与草原上的纷争,倒是经常和中土的炎族人打交道,那热那曼草原上的人民自称是风的族裔,他们在草原上雷厉风行,凡事慢半拍的枫雷氏族往往会成为其他部族的谈笑中的话题。

信使的担心不是没有道理,本来就远离观星原的枫雷氏族是不是能按照天可汗的部署及时赶赴战场,还是只能在其他部族分配战利品的时候姗姗来迟再一无所获并且依旧慢腾腾的踏上归程,这一切本来和他无关的事情现在成为了他捍卫荣誉的负担。

兄长霍然枫雷擎着大旗,左边是哒哒枫雷,右边是最小的拓枫雷,也许未来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懵懵懂懂,但是拓枫雷心里反复默念着阿父说过的话,人们只看到騳有两个头、八只蹄子、两条尾巴,他们看不到的是騳只有一颗倔强的心,信使双手递过的盟铁碰触指尖那一刻,拓枫雷感觉一道闪电瞬间撕裂了他的胸腔,关于即将到达的醉叶城,关于毒岚山口,关于观星原,关于那热那曼草原,甚至关于整个大陆,就像吟游诗人所唱的波澜壮阔风起云涌,史诗的画卷在他心中铺展,闪回。

天可汗的命令是由枫雷氏族把守观星原西南边的毒岚山口,他也对偏远的枫雷人能否及时抵达战场缺乏信心,在从中土通往观星原的三条道路中,险峻而往往被人遗忘的毒岚山口恰恰最接近枫雷氏族,这无疑是一个合理的安排。

第二天清晨,信使从熟睡中警醒,嗅着朝阳、青草和晨露幻化的出神秘气息,极度的疲劳已恢复了许多,他吃惊的发现,枫雷氏族绵延的营帐充塞了他的视线,他们不只是战士,还有许多老人妇女孩童,正忙碌着准备开始新一天的征程,更令他吃惊的是,他们前进的方向不是东北的毒岚山口,而是正东方的醉叶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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琥珀

Posted October 25, 2007 in novels, 2 Comments 

0.两年以后

抵达那个城市的时候,已是深秋,旅游的旺季已经过去。我们赶上双层巴士,连跑带跳的爬上第二层,那儿有带花边的顶棚,四面敞开,只有我们两个人。风吹着,有点凉。我想搂住你的肩膀,不过,我们还是保持着适当的距离。巴士穿过喧闹的市区,驶入幽静的风景区,你转头看看我,用那微微的狡黠的笑容,然后看着前方,用双手围成喇叭的形状,于是,我也把双手在嘴巴前面捧起来,除了巴士司机,不知道是不是有人会听我们的叫喊声。

忘了说,那天阳光灿烂,道路两旁植着高大的法国梧桐,路边铺满了落叶,还留在树枝上的叶子斑驳着不同的色彩,光线从那些间隙中投射出来,流过你黑黑的长发。

忘了说,这些都没有发生过,只是我们的约定。

还有,我忘了说,大概不能算约定,只能算我的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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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爱丽丝

爱丽丝白色的连衣裙。

少女爱丽丝立在操场的中央,校园围墙根的杂草因为阳光的暴晒散发出夏日的气息,它们沿着叶面弯曲的弧度伸延出曼妙的曲线,穿过连衣裙的裙角长发的发梢,还有少女手中的小刀。

那只是一把削铅笔的小刀,稚拙的刀刃微微的战抖着,渐渐割断了空气中的曲线,激扬的僵持短暂的退场了,少女身后的伙伴感觉到爱丽丝依然紧紧的握着她的手,对面的少年呼啸而去,他们心跳的砰砰声,展开一个个同心圆的波形,互相干涉着,扰动了夏季青春的曲线,那些曲线盘旋缠绕着,形成了一朵朵小花。

爱丽丝鲜红的短发。

她脸上的笑容像阴郁的伦敦不多见的明朗灿烂街头穿梭的人流暗暗踏着背景音乐的节奏来自爱尔兰的声音忧伤的唱着无法离开你的眼睛我们的目光就这么相遇了那就在一起走走过都市中寂静的墓园镌刻着故人你叫什么名字我的爱丽丝来自纽约的脱衣舞娘真的是这样吗你看起来如此纯真动人不说话了指尖轻轻划过冰冷的石碑让我们再靠近一点。

一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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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爱情是关于时间的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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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距离

有一段日子,爱丽丝经常觉得和乞力马扎罗山上的雪一样的翅膀就要从自己的肩胛骨内刺痛着爆裂着生长出来。

我们在机场告别,不同的时间和空间,天空中呈现出不同的风景,你的朝霞中泪光闪烁着金色的光芒,我的鸽群翅梢划过都市钢筋水泥的阴郁丛林与近乎透明的蓝,飞机缓缓的起飞了,没入看不见的地平线,飞过抹香鲸核潜艇游弋的太平洋,我还在你的楼下等待,我还在你的校园徘徊,你的侧面映在舷窗的圆形玻璃上,银色的云层在计算机屏幕的壁纸里绵延。

我们在国会图书馆高高的穹顶下或者库比蒂诺无尽循环路边的草坪上约会,我们担心古老的穹顶突然坍塌或者草莫名巧妙飞快的疯长而把我们埋葬或者淹没,于是我拉起你的手夺路而逃,我们不停的奔跑奔跑奔跑,渐渐跑出了时间和空间的范畴,在没有边际寂静的黑暗中,我只是感觉到和你在一起,这样真好。

然后,我们开始争吵, 是的,我们终于走到了这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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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凝固

柜台里陈列着琥珀。

雾凝结成的琥珀是乳白色的,雨凝结成的琥珀是银灰色的,因为阳光,有些琥珀是金黄色的,或者红色的,还有天空或者海洋的蓝色,夜幕的黑色,当然还有所有关于记忆和梦境的色彩。

琥珀里面白垩纪的我们的姿态,并非在一刹那固定,我们纤细的肢,脆弱透明的翅,我们扭曲的躯,我们惊恐绝望的眼球体,在琥珀越来越坚硬的粘稠中耗费了生命中最惊心动魄的那些瞬间,不是我们爱情的最美丽的那些泡泡,只是我们最后的挣扎。

我会买一枚琥珀送给你,它们在柜台里很漂亮。

那是在抵达那个城市的时候,已是深秋,旅游的旺季已经过去。我们跳下双层巴士,风景区里居然还有那么多人,我们手牵着手,脸上微微的发热,它们大概带着绯红,我们喊的那些话,也许所有人都听见了,你说等一下,放开了我的手,然后,很快它们又握在一起,只是我感觉,手心凉凉的,我知道,那是一块琥珀。